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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开渔季前,他们拿到了出海“许可”上海浦东:助力破解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经营性外出监管难题
本报讯(通讯员童画)前不久,渔民戚某因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眼见今年的开渔季就要到了,正在接受社区矫正的他如果不能出海作业,将会失去主要经济收入。而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举行的一场公开听证会,给他带来了转机。
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是一类较为特殊的矫正对象,出海工作是他们主要的经济来源。随着禁渔期的结束,获准出海捕鱼是他们最迫切的需求,也是他们重新融入社会的关键。但海上作业存在“跨区域、连续性、监管难”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今年7月,浦东新区检察院经走访调研,会同浦东新区司法局、浦东新区农业农村委共同签订《上海市浦东新区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外出活动监督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对涉海涉渔矫正对象开展经营性外出的申请、审批、管理及检察监督等均作出详细规定,助力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经营性外出申请及时获批。
《办法》规定,农业农村委渔业管理部门应做好社区矫正对象海上作业期间的协助监管,利用北斗定位、卫星电话等监管手段,为社区矫正机构提供出海作业船舶实时航行的动态轨迹。检察机关建议社区矫正机构及司法所做好电话督促工作,要求社区矫正对象通过微信、短信或卫星电话通话等方式每日上报位置,主动报告外出活动情况;建议社区矫正机构因地制宜,确定社区矫正对象所在渔船船长作为担保人,做好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工作,解决“监管难”等问题。
近日,三单位就社区矫正对象戚某涉海涉渔经常性外出请假事项召开听证会。检察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渔政管理人员、人民监督员共同参与,对戚某经常性外出的必要性、可行性和请假外出期间的监管等进行了公开听证和审查。
检察官和人民监督员通过听证,对如何规范监管提出了建议,同时提出要更好落实《办法》要求,在有效落实海上监管措施的情况下及时批准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经常性外出申请,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解决实际困难,助其更好地回归社会。(童画)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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