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赔偿款10天内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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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提出索赔时,保险公司如果认为需补交有关证明和资料,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对方;材料齐全后,保险公司应当及时做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30天内做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对方;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在赔付协议达成后10天内支付赔款;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做出核定之日起3天内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二、找法网提醒您,保险公司交强险垫付的条件须符合下列情形: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2.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3.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4.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求垫付的通知书;
5.受害人必须抢救,且抢救费用已经发生,抢救医院提供了明细项目;
6.不属于应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的抢救费用。
三、保险公司中需要罚款的情况有以下内容:
1.未按照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的;
2.未按照规定将拟订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报送备案的;
3.关联交易未经批准的。
4.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的;
5.拒绝或妨碍依法检查监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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