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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游客请注意!乘船上鼓浪屿,别带这些东西→

来源:厦门日报社    时间:2023-02-15 13:04:42


(资料图)

一般违禁品一般暂扣3天。

随着文旅行业的复苏,鼓浪屿也迎来了大批游客。日前,对于上船过渡可携带物品的相关事项引发了市民网友关注,有游客携带发胶、氢气气球,结果被检出暂扣。轮渡公司提醒,为了顺利通过安检,乘客切记不要携带违禁品乘船。

厦门轮渡有限公司客运部副经理叶泽辉说,根据《厦门轮渡有限公司旅游客运航线乘船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下列物品严禁旅客携带上船: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以及有可能危及船上其他乘客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其他危险品;各种有臭味、恶腥味的物品;灵柩、尸体、尸骨;其余禁止携带和限制携带物品,详见现场安检处公告的《国内水路运输旅客禁止携带和禁止托运物品目录》和《国内水路运输旅客限制携带和限制托运物品目录》。另外,“大型风筝”(翼展大于1米、线长200米以上的风筝)属于“低慢小”飞行器,为保障乘客乘船安全以及体验,建议非必要不带上船放飞、升空。

叶泽辉说,像水果刀、便携式室外小型燃气罐、发胶、氢气气球、带有易燃易爆标识防晒喷雾等这类物品属于一般违禁品,现场会给予暂扣处理并开出相应单据。乘客返回可出示单据取回物品。如果是易燃易爆品、管制刀具品、枪支弹药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等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违禁品范围内的物品,现场会没收查扣,并报警处理,同时将物品移交公安机关。

一般违禁品一般暂扣3天,轮渡公司工作人员都会向乘客做好提醒工作。如乘客无法在3天内取回的,会根据乘客需求给予适当延长。对于暂扣后客人没有来领取的物品,将由码头收集上交至管理部门,并由管理部门与公安机关、垃圾回收站联系统一进行移交销毁处理。

另外,轮渡公司提醒,每一乘客可免费携带总重量20千克(免费儿童减半),总体积0.3立方米的行李。每一件自带行李,重量不得超过20千克;体积不得超过0.2立方米;长度不得超过1.5米(杆形物品2米)。残疾乘客乘船,另可免费携带随身自用的非机动残疾人专用轮椅一辆。

(文/厦门晚报记者 戴懿 图/轮渡公司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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